高雄市114年度地籍圖重測成果開始公告
內容
新聞稿
土地重測真用心 保障產權免擔心
高雄市政府訂於114 年10 月1 日起至10 月31 日止(合計30日)辦理本市岡山區岡山段、田寮區牛稠埔段、旗山區旗山段、六龜區荖濃段、內門區木柵段、萊子坑段及萊子坑段三小段等5 區7段114 年度地籍圖重測成果公告,合計面積約1,171 公頃,筆數約8,927 筆。
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若有異議,應於公告期間內,向轄管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申請異議複丈。公告期滿無異議者即屬確定,依法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以郵寄雙掛號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換領土地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人接到地籍圖重測結果通知書後,如對重測結果有疑義者,可於前述公告期間內攜帶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等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閱覽重測後之地籍公告圖及重測結果表、冊。
為利便民服務,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陳冠福局長表示,本年度地籍圖重測成果公告完竣後,換發土地所有權狀申請方式如下:
一、 至本市地政局所屬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
二、 至他縣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
三、 使用通訊申請方式,將申請書、登記清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原土地所有權狀及回郵郵資50 元掛號寄至原土地所轄之地政事務所辦理。詳細申請方式及規定將以附件形式與重測結果通知書一併寄發。
倘對地籍圖重測公告事宜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與各轄管地政事務所聯絡,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將竭誠為您服務。另為便利服務民眾,土地所有權人亦可至地政局土地開發處及各地政事務所網站或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網站閱覽地籍圖重測成果,以免舟車勞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