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8月-消費者保護宣導_投保後發覺不妥而後悔,可不可以退出?
內容
可以後悔,但必須在收到保單的隔天起十日內,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保險公司應該無條件退還保費,並且不收取任何利息。
要辦理撤銷契約,可以掛號郵寄保單或親自帶保單向保險總公司辦理。但是撤銷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生效呢?如果您是親自辦理,就是從辦理時開始生效;如果您是用郵寄的方式,就以郵戳的日期零時起開始生效。
如果在契約撤銷生效後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但如果在撤銷生效前就發生保險事故,那麼保險公司仍然要理賠。
以上節錄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