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1期市地重劃區
內容
一、開發緣起:
於民國40、50年代,政府反共建國百事待舉之時空背景下,各地方政府殊難籌鉅額經費,以做都市建設之用。本府為加強建設正日趨發展之都市,因此特擬定「高雄市都市土地重劃施行規章」,經於47年7月29日呈奉中央核定公佈實施後,即在同年8月上旬召開本市都市土地重劃推行委員會,研討實施區域,辦理都市土地重劃以促盡土地利用並提高土地利用價值。
二、基本資料:
(一)總面積:約66.3125公頃
1.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19.6363公頃
道路:約18.9532公頃
公園綠地:約0.6831公頃
2.建築用地面積:約46.6762公頃
(二)平均負擔比率:34%
1.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早期資料佚失
2.費用負擔比率:早期資料佚失
三、開發範圍
本重劃區位於高雄火車站後方,北至十全路,南至縱貫鐵路,東至吉林街,西至安東街。
四、 重劃計畫書
(一)土地所有權人座談會
早期資料佚失
(二)臺灣省政府核定函
公文文號49年1月23日 (四九)民地乙字第193號函
(三)公告文、重劃計畫書
公文文號高雄市政府49年03月19日府地籍字4735號。
(四)土地所有權人說明會
早期資料佚失
五、 工程施工期間
本重劃區工程經獲得全體土地所有權人之贊同,將該重劃區內應行拆除違章建築物提早在47年3月上旬拆除,新開闢道路水溝亦同時提早於47年4月上旬施工,全部工程計分三期進行,但因中途遭「八七」水災影響,水泥供應缺乏,致工程延至49年4月底始予完工。
六、 分配結果公告
本府49年3月19日四九高市府地籍字第4735號公告土地分配各項圖冊,公告期間自49年3月21日起至49年4月19日止。
七、 財務結算及成果報告
財務結算:62年7月30日高市地籍字第55910號函公告。
八、 重劃成果
(一)為臺灣首辦之市地重劃區。
(二)開闢博愛一路、九如二路及自立一路等重要道路,帶動後驛地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