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60期楠梓區楠都段一小段自辦市地重劃區
本重劃區位於主要幹道邊,然因法規之關係,致使無法開發使用,浪費土地資源,形成荒廢之區,雜草叢生,造成環境之雜亂,景觀受破壞,且區內多畸零地,不利建築使用,本重劃區完成後將可促進土地利用開發,完成公共設施建設,地籍方整,美化市容,稅收增加,更可讓本重劃區在楠梓區形成一整齊美觀且具潛力的社區。
(一)面積:
1.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1.2709公頃
道路用地面積:約0.3228公頃
兒童遊樂場用地面積:約0.2133公頃
2.建築用地面積:約0.7338公頃
(二)平均負擔比率:52.75%
1.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42.26%
2.費用負擔比率:10.49%
本重劃區坐落於楠梓區,其四至為:
東:以楠都段一小段1149-21、1149-22、1144等地號東側地籍線為界。
西:以楠都段一小段1017、1019、1020、1021、1022、1023、1024、1025、1026、1027、1027-2等地號西側地籍線為界。
南:以楠都段一小段1144、1155-5、1152、1151、1155-4、1029-2、1027-2等地號南側地籍線為界。
北:以楠都段一小段1149-21、1150-1、1150-2、1031-1、1032、1012-2、1012、1013、1016、1017等地號北側地籍線為界。
(一)申請核准成立籌備會
1.土地所有權人發起申請日期:
101年6月1日
2.核准成立籌備會:
101年8月17日高市府地發字第10170974300號函核准成立。
(二)申請核准成立重劃會
1.召開重劃會成立大會:
作業當時適用舊法,故無重劃會成立大會,由籌備會於重劃計畫書公告期滿日起二個月內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並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章程、重劃計畫書,並互選代表組成理事會、監事會,分別負責執行業務。
2.核准成立重劃會: (日期、文號、核准函、章程)
103年1月17日高市府地發字第10271570900號函核准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第一次理事會議紀錄、會員名冊、理事名冊、監事名冊及章程。
(三)申請核定重劃範圍
1.申請核定重劃範圍日期:
101年1月8日
2.公告擬辦範圍:
作業當時適用舊法,無相關規定。
3.核定重劃範圍:
101年8月17日高市府地發字第10170974300號函核定
(四)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
1.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日期:
103年11月17日
2.舉辦聽證:
作業當時適用舊法,無相關規定。
3.核准實施市地重劃:
作業當時適用舊法,重劃計畫書核定日期: 102年7月17日高市府地發字第10270775700號函
(五)重劃計劃書公告
高雄市第60期楠梓區楠都段一小段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104年12月16日楠都自辦字第071號公告。
(六)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及禁、限建等事項
高雄市政府103年9月23日高市府地發字第10305055401號公告。
(七)分配結果公告
1.土地結果分配公告文(pdf)
2.計算負擔總計表(pdf)
3.重劃前後土地分配清冊(1、2)
4.重劃後土地分配圖(pdf)
5.重劃前地籍圖(pdf)
6.重劃前後地號圖(pdf)
7.重劃前後地價圖(pdf)
(八)工程驗收竣工日期
(九)財務結算及成果報告
尚未
(十)重劃會解散日期
尚未
(十一)會員大會與理監事會會議紀錄(歷次紀錄pdf)
會員大會會議記錄:
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一)、重劃會
07-6211223
(二)、行政督導
分配科:蔡先生 07-3368333#2619
(三)、工程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