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變更墳墓用地地區區段徵收
內容
一、 區段徵收原因
本區係屬高雄新市鎮特定區都市計畫中位於高雄都會公園西側之墳墓用地,因該區土地形狀畸零不整且為嫌惡性設施,嚴重影響都市景觀與周邊用地之開發。為加速高雄新市鎮發展、促進土地合理使用及產業引進需要,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變更第1期細部計畫,將區內閒置之專用區土地與墳墓用地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並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
二、 基本資料
(一)總面積3.5542公頃
1.公共設施用地總面積:0
2.產業專用區面積:3.5542公頃
三、 開發範圍
東:橋新六路西側。
南:後勁溪北側。
西:近後勁溪東側。
北:近橋都路。
四、 區段徵收經過
(一)101年1017日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提報內政部土徵收審議小組。
(二)102年6月21日、102年7月18日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三)102年7月18日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
(四)102年10月7日內政部核准辦理區段徵收。
(五)102年11月5日公告區段徵收。
(六)102年12月14日發放補償費。
(七)103年3月14日徵收土地登作業完竣。
(八)103年5月15日公有土地所有權移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完竣。
五、 開闢各公共設施用地面積
無。
六、 主要特色
開發範圍內橋頭區第四公墓辦理遷葬。
本區係鄰近水岸景觀之產業發展地區,透過引入低碳高值產業,與南部產業走廊構成綠能科技發展區,並促進傳統園區轉型。
七、 開發成果照片